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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会员单位:
1. 授予“天津市公共关系协会会员单位”铭牌一块。 2. 发给会员卡两张(单位负责人、单位联系人)作为社会交往的身份。 3. 单位名称及简况在天津公关网上发布,如单位有网址,则在网上连接。 4. 赠阅每月一期的内刊“公关之窗”,并刊登新入会单位简介。 5. 赠阅协会编号的公关案例等有关书籍。 6. 免费参加协会主办的公关经理沙龙等活动。 7. 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、讲座、项目、信息洽谈、旅游、联谊等活动。 8. 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赴外地、海外专题考察活动。 9. 协会组织所属单位内部资源的协调。 10.应单位的要求,协会可以协助提供咨询服务(包括邀请公关、法律、资产经营、营销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)。
二、 理事单位:
1. 除享受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以外,授予“天津市公共关系协会理事单位”铭牌一块。 2. 参加协会每年举行一次的理事会,参与协会重大事务决策。 3. 参加协会不定期召开部分理事参加的专题讨论会。 4. 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高层次沙龙活动。 5. 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专题考察交流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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